2023深圳市第二十二高级中学(中科附高)一类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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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7 17: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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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依托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丰厚的教育资源,以构建科学与基础教育创新融合的特色办学模式、培养创新型科技后备人才为己任,旨在建设一所有中国气派、有国际视野、有学府气象、有大家气质、有创新灵魂的基础教育实验高中,打通“幼小初高本硕博后”培养链条,积极探索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上有效衔接,搭建创新型人才一体化培养新途径。现将中科附高2023年一类自主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中科附高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范围与条件 面向全市招收符合2023年深圳市中考划线录取资格,且具有拔尖创新潜质或学科专长的本市ACD类应届初中毕业生。 身体健康,志向远大,社会责任感强,素质全面,学习能力强,学科知识扎实;或在科技制作发明、文学创作等方面成绩突出、特长明显,有一定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者。 三、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一类招生人数为40人,其中D类考生人数不超过12人。 四、选拔录取流程 (一)网上报名:6月10日-14日。考生通过“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一类自主招生管理平台”(http://www.szzk.edu.cn/zzzs)报名我校自主招生,并在系统中录入、上传个人资料。 考生提供的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并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如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局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学校筛选:6月15日-20日。学校通过报名平台查阅报考学生的资料,进行综合能力考核资格审核工作,按照不低于自主招生计划3倍且不超过5倍的人数筛选入围考生。 (三)公布入围综合能力考核名单:6月21日。市招办招考网及我校微信公众号公布确认参加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 (四)学校综合能力考核:7月1日。对考生的自主能力、学习能力、创新潜质、人格特质、思维品质等方面综合能力进行考核。 (五)拟录取名单确认及公示:中考成绩公布后,招生学校将考生中考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按照中考成绩占6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合成总分相同,先按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再按中考“同分比较”原则排序录取优先者。拟录取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划定的一类自主招生中考成绩控制线495分。 拟录取名单将在深圳招考网和我校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确认无异议后在自主招生平台上录入。 (六)正式录取:一类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自主招生批次进行。市招考办对各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予以录取,被一类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划线录取。 五、监督机制 为保障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监察组、考核评审组: (一)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成员由校党支部纪检委员、中科院深圳理工大学专家代表、教师代表组成。 (二)自主招生考核评审组主要负责考生的筛选与综合能力考核并提供拟录取名单。 六、咨询与投诉 (一)学校将在招生期间开通以下咨询电话:0755-27731727 (二)中科附高自主招生监督投诉电话:0755-27731719 (三)中科附高自主招生投诉电子信箱:zkyslgfg@163.com 本《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由中科附高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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