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特长生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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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8 09: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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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五育并举,切实推行素质教育,推动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促进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展,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科技创新、艺术教育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桂林市直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特长生)工作的通知》(市教中考(2023)7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今年拟招收体育类、艺术类、科技创新类特长生数名(具体名额以教育局批复的自主招生指标为准)。 一、报考条件 1.桂林市市区(不含临桂区)各初中应届毕业生(户籍在市区); 2.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 3.初中阶段体育、艺术、科技创新赛成绩: (1)个人项目: 科技创新: ①市级比赛一等奖或省级比赛二等奖以上、国家级比赛三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创者。 ②参加科技类竞(比)赛,获市级比赛一等奖或省级比赛二等奖以上、国家级比赛三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创者。 ③有关发明创造获得国家认可的个人专利。 备注:
- 比赛指由市级以上(含市级)政府举办或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行政部门共同举办的竞赛。
2.在符合报考条件1.2点条件的前提下,具备条件3中任何一项,可获得特长生申报资格,参加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体育类、艺术类、科技创新能力测试, 并通过遴选。 二、报名、录取办法 1.凡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并且接受本方案选拔原则与程序的考生,请于6月24日前带相关材料到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报名审核,符合我校招生条件者,接通知后到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参加遴选测试。联系人:雍老师,电话:18607730675。 2.报名须备材料: (1)特长生录取审批表。 (2) 体育、艺术、科技竞赛(发明)的获奖证书、证明(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获奖证书、证明须加盖政府或行政部门公章。 (3)市区(不含临桂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综合素质评价表(原件) 3.录取办法:通过我校测试,上报市教育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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