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四中学2023年秋季高一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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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8 10: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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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2023年秋季,我校计划招收高一艺体特长生,科技创新学科专长类学生共计78人。具体见下表:
三、报考条件 科技创新学科专长类:自主学习能力强,综合素质优秀,成绩优异,具有学科专长,科技创新潜质的2023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包括学科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市县级以上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大赛、信息类比赛、奥赛、社科人文类比赛等获市县个人一等奖、省级个人二等奖(含)以上或国家级个人三等奖(含)以上;或个人创造发明获国家专利;或创新思维突出,动手能力强,具备较高科技创新水平的。 四、招生流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6日、17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以受理。 1.科技创新及学科专长类16日、17日两天均可线下报名提交材料 科技创新学科专长类报名地点:海口市第四中学高中部(海口市美苑路15号)教务处(行政楼1楼)。 (二)报名办法及报名材料 1.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或是点击文章下方“阅读原文”跳转至海口市第四中学官网(www.hnhksz.com)下载《自主招生报名表》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用A4纸打印电子稿(不收手写稿)。
2.所需材料: ①《自主招生报名表》;②3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③专业比赛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④学生手册/学生证或初中就读学校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⑤科技创新及学科专长类考生还需提交一封自荐信;最近一次全科模拟考试试卷、答题卡、模拟考试各科成绩及校内总分排名(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初中就读阶段的成绩证明(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 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5月18日在学校官网、招生微信公众号、学校门口公开栏公布参加专业考试名单,请考生或家长自行网上或前来查看。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招生办公室不再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关注海口市第四中学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的考试通知发布。 2.地点:科技创新及学科专长类学生在实验楼理化实验室。 (五)考试内容 科技创新及学科专长类: (1)报考学科专长及科技创新类考生都要参加学科综合测试考试,学科综合测试内容包含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科目的内容,科技创新类型学生还要参加科技创新相关知识技能面试。 (2)考试形式: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科目是同场合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20分。 (3)学科专长类学科综合测试笔试成绩要达到80分以上,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科技创新类学科综合测试笔试成绩要达到80分以上,面试成绩要达到90分以上,笔试加面试成绩总分达到170分以上,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试要求如有变动,考试前另行通知,超过规定测试时间到场的考生,不再补测,按弃权处理。 五、录取办法 (一)专业考试入围学生,我校将以短信或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 (二)拟录我校各类型学生,科技创新类要达到海南省2023年中考满分的70%(637分),并按要求填报我校志愿的,我校将根据考生所报项目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学校将对拟录各类型学生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家长、考生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上报海口市教育局备案。 (四)自主招生入围考生必须志愿填报我校第一批自主招生志愿,否则在第一批A段、B段或指标到校录取的将不再享受优惠政策。如因填报志愿有误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五)经我校拟录取后,不能再转报其他学校。市中招办审批后,须与学校签订自主招生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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