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秋季高一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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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8 10: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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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白主招生工作原则与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宁缺毋滥”的工作思想。本次创新实验班招生工作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结果上报公示。 (二)坚持“全面发展、学有特长”。本次白主招生的学生,须在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某学科或学科相关领域具有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具有远大志向和社会责任感。学校对考生将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抒优录取。 二、招生对象、计划及相关事项 (一)招生对象 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海口市学籍的优秀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项目 |
招生人数及比例 |
科技信息类 |
45人 |
体育类 |
5人 |
艺术类 |
10人(美术5人、音乐5人) |
(三)报名条件 1.科技信息类 (1)全面发展:学科综合成绩位列所在学校初三午级总排名的前20%。 (2)学有特长:基础学科(数学、物理、化学)拔尖,在科技创新方面有一定特长或潜质,具备初中就读学校的书面推荐函。 (3)省级及以上信息学学科竞赛成绩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招生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方案公布时间:2023年5月6日 学校官网(www.bsdhf.com)及学校微信公众号“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同步发布《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2023年秋季高一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二)网络报名 时间:2023年5月6日-12日 考生登陆学校公众号 (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在线填写《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2023年秋季高一白主招生报名表》并根据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纸质佐证材料。 (三)资格审核 时间:2023年5月13日 (9:00-12:00;15:00-17:00)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高中部报告厅 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审查及招生过程中,如果材料不真实,经核查确认存在弄虚作假,则取消专项测试资格和测试成绩。
- 个人身份证、广口簿广主及考生本人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
- 初中就读学校在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海口市2023年中考第一次模拟考试成绩证明或本校初三上学期期末考试及本学期初三年级统一考试成绩(初中就读学校提供,并加盖学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4)近三年来学生个人成长标志性成果、各项荣誉证书、考级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田径类请提供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检查项目:心电图,交原件); (6)所有考生需提交2张1寸免冠近照; (7)所有进入学校的人员须测量休温和带好口罩方可进入校园。 (四)初筛名单公示 时间:2023年5月17日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名单。 (五)专项测试1.测试安排 (1)时间:2023年5月20日 ①科技信息类: 上午8:00-10:00 数学、物理、化学分卷合场笔试 上午10:30-11:30 信息学笔试 下午2:00-3:30 信息学机试 2.考查内容 四、录取办法 1.根据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1.2:1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考人数不足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视测试成绩确定人数,剩余计划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组讨论可取消或纳入统招计划录取。 2.拟录取学生名单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海口市教育局备案。 3.本次自主招生的录取批次在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必须参加海南省2023年统一中考,科技信息类的考生中考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023年中考满分910分的85%(774分),且各考试学科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均达到省一级学校录取标准。 4.在中考成绩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拟录取学生的测试成绩排序,遵循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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