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综合测试 |
综合测试 人选 |
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名单。未在学校综合 测试名单的学生一律不得进校参加综合测试。 |
综合测试 时间 |
07月08日 上午:08:00- 11:30; 下午:13:00- 16:30; 测试地址: 上海市回民中学(上海市沪太路1000号); 届时请关注: http://www. hmschool. edu. sh. cn; |
须携带的 材料 |
1. 电子学生证等证件。 2.取得过的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证书(带原件交复印件)。 3.其他能够证明学生综合素养与特长的证书(带原件交复印件)。 |
通知方式 |
综合测试学生的名单在 7 月 7 日前公布于我校校园网“高中招生”栏目中,请及 时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综合测试的不予补测。 |
选拔方法 |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综合测试,根据学生“综 合素质评价”、个性特长及综合测试成绩全面评定,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确 定预录取名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 |
十一、预录取 |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确定预 录取学生。 2. 学生本人凭报名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的密码于 7 月 10 日 9:00— 16:00 到高中学校,登录 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预录取签约。 3.学生与本校签约后,不能与其他招生学校重复签约。 4.预录取学生名单由招生学校和市教育考试院两级公示。 5.被本校自主招生预录取并完成签约的学生不得更改或放弃任何志愿。 |
十二、录取 |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1.被预录取的学生当年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 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学生一旦预录取签约和正式录取,则不得要求放弃录取结果。 2.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市级优秀体育学生】 1.被预录取的学生当年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 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学生一旦预录取签约和正式录取,则不得要求放弃录取结果。 2.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1200元/学期;住宿费:600元/学期。 |
十四、监督及举报电话 |
静安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56630990转1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