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综合测试 |
综合测试 人选 |
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名单。 |
综合测试 时间 |
07月07日 上午:08:00- 11:30; 下午:12:30- 16:30; 07月08日 上午:08:00- 11:30; 下午:12:30- 16:30; 测试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南路1069号; 届时请关注: http://hscy.pte. sh. cn; |
须携带的 材料 |
1. 电子学生证等证件; 2.其他需要携带的材料(以电话通知为准) |
通知方式 |
综合测试学生的名单在7月7日前通过电话通知到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综合测 试的不予补测。 |
选拔方法 |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综合测试,根据学生“综 合素质评价”、个性特长及测试成绩全面评定,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确定预 录取名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 |
十一、预录取 |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确定预 录取学生。 2. 学生本人凭报名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的密码于7月10日9:00—16:00到高中学校,登录上 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预录取签约。 3.学生与本校签约后,不能与其他招生学校重复签约。 4.预录取学生名单由招生学校和市教育考试院两级公示。 5.被本校自主招生预录取并完成签约的学生不得更改或放弃任何志愿。 |
十二、录取 |
【市特色普通高中】 1.被预录取的学生当年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 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学生一旦预录取签约和正式录取,则不得要求放弃录取结果。 2.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市级艺术骨干学生】 1.被预录取的学生当年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 控制分数线上50分后方予以正式录取。学生一旦预录取签约和正式录取,则不得要求放弃录 取结果。 2.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批次或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
十三、收费标准 |
1200元/学期 |
十四、监督及举报电话 |
电话:52564588-7657、7677 邮箱:cyzxkfr@163. 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