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材料报送要求 |
1.材料递交方式和时间: 学生请务必于6月20日-6月21日登录华东师大二附中校园网 “网上报名系统” 登录报名,按 要求填报信息,学校择优邀请参加校园开放日。 2. 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经初中学校审核确认的《2023 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报名信息确认表》(学校 盖章的复印件同样有效); ②取得过的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证书( 带原件交复印件)。 |
十、综合测试 |
综合测试 人选 |
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名单。未在学校综合 测试名单的学生一律不得进校 参加综合测试。 |
综合测试 时间 |
07月07日 上午:08:30 - 11:30; 测试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2888号; 届时请关注: http://www.hsefz. cn; |
须携带的 材料 |
1. 电子学生证等证件; 2.准考证(自主招生活动凭证)。 |
通知方式 |
凡通过审核能参加综合测试的学生将在7月6日收到短信通知,并请及时下载准考证 (自主招生活动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综合测试的不予补测。 |
选拔方法 |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综合测试,根据学生 “综 合素质评价”、个性特长及测试成绩全面评定,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确定预 录取名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 |
十一、预录取 |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 “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择优确定 预录取学生。 2. 学生本人凭报名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的密码于 7月10日9:00-16:00到高中学校,登录上 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预录取签约。 3.学生与本校签约后,不能与其他招生学校重复签约。 4.预录取学生名单由招生学校和市教育考试院两级公示。 5.被本校自主招生预录取并完成签约的学生不得更改或放弃任何志愿。 |
十二、录取 |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1.被预录取的学生当年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 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学生一旦预录取签约和正式录取,则不得要求放弃录取结果。 2.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
十三、收费标准 |
每学期学费2000元,住宿费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