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区科技特长生招生简章_全国科技特长生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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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闵行中学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方案

时间:2023-08-04 15:19:34  
 
一、学校全称 上海市闵行中学 学校性质 公办
 
 
二、自主招生录取类型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市级优秀体育学生
 市级艺术骨干学生
 
 
 
 
 
 
 
 
三、学校信息及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https://mhzx.mhedu. sh. cn/
 
学校校址:闵行区江川东路950号
招生联系人:叶老师
咨询电话:(021)54703406 (021)64355821(传真)
联系时间:除公休日外,上午8:00至下午4:00
学校住宿情况:部分寄宿制高中,床位有限
 
 
 
 
 
四、领导机构
闵行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组 组 长:乔慧芳
副组长:张明山
成 员:华佳齐 严萍 毛伟莉 陈玲
(二)工作组:谭一宁 华佳齐 叶玲
(三)督查组:毛伟莉 严萍 华佳齐
 
 
 
 
 
 
 
 
五、招生对象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1.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 委基〔2022〕38号)的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且须参加学业考试,并获得统一考试科目 有效成绩。
【市级优秀体育学生】
1.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 委基〔2022〕38号)的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且须参加学业考试,并获得统一考试科目 有效成绩。
2.通过市级优秀体育学生的相关资格确认的学生。
 
 
 
 
五、招生对象
【市级艺术骨干学生】
1.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 委基〔2022〕38号)的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且须参加学业考试,并获得统一考试科目 有效成绩。
2.通过市级艺术骨干学生的相关资格确认的学生。
 
 
 
 
 
六、招生要求
1.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应具有良好的文明行为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交流合作能 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强的学习能力,身体健康,乐 观开朗;综合素质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
2.学习成绩:初中学科知识掌握扎实并能灵活应用,具有进取和质疑精神、超常的领悟性和 思考力、主动学习与探究的品质,文理科均衡发展,成绩优秀。(无需提供各类竞赛获奖证 书。)
3.个性特长:学有余力,学有所长,在研究性学习和创新能力方面达到较高水平。
 
 
 
 
 
 
七、招生计划
1.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60人
2. 市级优秀体育学生:18人
足球项目:8人(守门员1-2人,非守门员6-7人);
田径项目:5人(短跑男生1人,女生1人,跨栏男生1人,跳远男、女各1人);
棒垒球项目:5人(垒球,接手0-1人,游击0-1,一垒1-2人;棒球,投手0-1人,外场0-
1人,一垒0-1人)
3. 市级艺术骨干学生:3人 戏剧项目:3人
 
 
八、志愿填报
1. 7月2日10:00-7月3日15:00,学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s://www. shmeea. edu. cn)填 报志愿。
2. 7月4日10:00-16:00,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在学籍学校进行签字确认,往届生、返沪生在报名 所在区招考机构进行签字确认。
 
 
 
 
 
 
九、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和时间:
学生请务必于7月1日12:00前登录闵行中学校园网“网上报名系统”登录报名,按要求填报信 息。
2. 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经初中学校审核确认的《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学校盖 章的复印件同样有效);
②取得过的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证书(带原件交复印件)
 
 
 
 
 
 
 
 
 
 
 
 
 
十、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 人选 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名单。未在学校综合 测试名单的学生一律不得进校参加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 时间
07月07日 上午:08:30 - 11:30;
测试地址:  闵行区江川东路950号;
届时请关注: https://mhzx.mhedu. sh. cn/;
备注:  1.请通过我校自招资格审核的同学于7月6日前登录闵行中学校园网“网上 报名系统”关注闵行中学关于综合测试的相关要求。                        2.学校周边停车较困难,请绿色出行。;
 
须携带的
材料
1. 电子学生证等证件;
2.取得过的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证书(带原件交复印件),无需提供各类竞赛 获奖证书。
 
通知方式
综合测试学生的名单在7月7日前公布于我校校园网“校园公告”栏目中,请学生 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综合测试的不予补测。
 
 
选拔方法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对报名学生 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综合测试,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个性特长及测试成 绩全面评定,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
 
 
 
 
 
十一、预录取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确定预 录取学生。
2. 学生本人凭报名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的密码于7月10日9:00—16:00到高中学校,登录上 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预录取签约。
3.学生与本校签约后,不能与其他招生学校重复签约。
4.预录取学生名单由招生学校和市教育考试院两级公示。
5.被本校自主招生预录取并完成签约的学生不得更改或放弃任何志愿。
 
 
 
 
 
 
 
 
十二、录取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1.被预录取的学生当年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 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学生一旦预录取签约和正式录取,则不得要求放弃录取结果。
2.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市级优秀体育学生】
1.被预录取的学生当年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 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学生一旦预录取签约和正式录取,则不得要求放弃录取结果。
2.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十二、录取
【市级艺术骨干学生】
1.被预录取的学生当年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 控制分数线上50分后方予以正式录取。学生一旦预录取签约和正式录取,则不得要求放弃录 取结果。
2.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批次或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十三、收费标准 1500元/学期
十四、监督及举报电话 021—64929456
 
 
 
十五、其他告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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