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23年浙江省综合评价方式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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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15 18: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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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浙江大学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2023年在浙江省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均合格,成绩优异,学科特长突出,综合素质优秀,身心健康,专业意向明确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980名。按专业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高考选考科目要求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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