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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体(综合评价)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
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江苏省综合测评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江苏省综合测评招生省份:我校将在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山东等五省市继续实施综合评价招生。
上海科技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本科招生简章
上海科技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本科招生省份2024年将在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共18个省(市)开展本科招生。
上海纽约大学2024年综合测评本科招生简章(中国大陆学生)
2024年上海纽约大学综合测评本科招生简章(中国大陆学生)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2024年高考的学生均可申请报考上海纽约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4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具体招生计划及批次以各省级考试院发布为准,考生按招生计划填报相应高考志愿。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450名。
中南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云南省)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云南省)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继续在云南省试点,具体办法如下:
中南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继续在湖南省试点,具体办法如下:
东北大学2023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简章发布
东北大学2023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简章发布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东北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核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上级部门批准,我校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今年继续在辽宁省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综合素质好的学生。具体办法如下:
湖州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湖州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湖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
嘉兴南湖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嘉兴南湖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学校人才选拔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我省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优化师范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
温州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温州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深化完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我校办学特色,探索适合我校的高素质本科应用型人才选拔机制,学校在2023年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根据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选拔优秀人才。
温州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温州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温州大学是浙南闽北赣东地区唯一的综合性大学、省市共建重点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改革开放先行区的温州市。学校已有90年办学历史,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谷超豪院士曾任校长。
台州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台州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台州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台州学院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衢州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衢州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衢州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衢州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
宁波财经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宁波财经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探索高校招生多元化途径和自主选拔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宁波财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宁波工程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宁波工程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我校在2023年继续组织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浙江农林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浙江农林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2023年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浙江考生均适用本招生章程。
第三条 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浙江省及本招生章程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
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结合学校办学优势和人才培养特色,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和热爱医学事业的优秀学生。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温州医科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招生工作实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
浙江海洋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浙江海洋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2023年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浙江考生均适用本招生章程。
第三条 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严格遵循
浙江音乐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浙江音乐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高校全称:浙江音乐学院
第二条 国家代码:14535
第三条学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邮编:310024
第四条 办学层次: 本科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习年限:学制四年
第七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第八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九条 联系方式:0571-89808080
学院官网:http://www.zjcm.edu.cn程
嘉兴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嘉兴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深入实施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2023年在浙江省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宁波诺丁汉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宁波诺丁汉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优化人才选拔机制,进一步推进浙江省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改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本章
16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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